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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从7月1日起都是一个新的社会保险年度,
接下来缴费基数怎么变化?每个月又要缴多少?
根据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7结算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张家港市2017结算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从7月1日起进行调整。
什么是社保缴费基数?
根据相关规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
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一般来说,工资越高
社保的缴费基数也就越高,
但缴费基数是存在上限和下限的。
快来看看今年怎么调整的吧↓↓↓
1
根据新规定,2017结算年度参加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235356元(19613元/月),下限为28644元(2387元/月)。
2
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2017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档次按下列标准执行:
重要提醒
1.有高、中、低三个缴费档次可供选择,当月办理缴费档次调整的,从次月起按重新选择的标准扣缴。
2.参加职工医保的,从正常缴费次月起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3.在每月20日前必须保证银行委托扣款账户上有足够的余额,确保当月成功扣缴社会保险费。
4.因个人原因导致当月没有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部门从次月1日起暂停其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暂停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负担,按规定重新正常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费的,从正常缴费的次月1日起恢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5.当年度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均由银行直接代扣代缴;往年度需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必须到社保经办部门按规定标准办理补缴。
办理地点
各镇劳动社保所、部分街道办事处(杨舍镇、金港镇);各村(社区)劳动服务站可以办理缴费档次调整。
3
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2017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统一为3058元/月。
4
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2017结算年度内补缴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按不低于3058元/月执行,但最高不得超过6537元/月。
5
2017结算年度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289236元(24103元/月),下限为57852元(4821元/月),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正式操作之月起,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按江苏省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有关规定执行。
6
在2017结算年度内办理退休(职)手续的参保职工,按张政发〔2017〕42号文规定补缴医疗保险费的,补缴基数为36696元/年。
此外,2017结算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1250元/年,其中:参保居民个人缴纳250元/年,市、镇两级财政补助每人1000元/年。经相关部门核定的“五保、低保、低保边缘、优抚、特定重残及孤儿”对象,个人出资部分由镇(区)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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