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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与婚姻是人类永恒的话题之一。近百年前的老报纸上,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比比皆是。又因风起初开的缘故,人们的观念多有不同,常常爆发论战,其中很多说法虽然有失偏颇,但今日读来却仍有所启发。且看1929年5月30日《广州民国日报》刊登的《男女婚嫁的禁条》一文,作者阿英。 l7|z]v-
男女婚嫁的禁条 YvJFZ_faX
女子婚嫁的禁条: J$#T_4 )
不可嫁不读报纸的青年,因为他们除了自己外,几乎没有对于其他事情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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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嫁为金钱而赌博的青年,因为他们把投机的嗜好,放在任何嗜好或恋爱之上。 `HX:U3/
不可嫁说自己没有恶习惯的青年,因为此等人大多数有比烟酒更坏的恶嗜好。 o{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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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嫁自夸不顾儿童的青年,因为他们定属自私而且不可信任。 32wtN8kx
不可因为这人是一个极好的跳舞家而嫁他,因为善舞者的头脑,多中空无物。 F7DA~G!
不可嫁对你父母或其他尊长讥讽的青年,因为你将来年龄增长时,他也将讥讽取笑你。 MgXZN{
在你未有充分学识时,决不可出嫁,十六岁的新娘多成十七岁的不幸者。 T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