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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与婚姻是人类永恒的话题之一。近百年前的老报纸上,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比比皆是。又因风起初开的缘故,人们的观念多有不同,常常爆发论战,其中很多说法虽然有失偏颇,但今日读来却仍有所启发。且看1929年5月30日《广州民国日报》刊登的《男女婚嫁的禁条》一文,作者阿英。 Woo2hg-ti
男女婚嫁的禁条 }digw(
女子婚嫁的禁条: }M9R5!=q
不可嫁不读报纸的青年,因为他们除了自己外,几乎没有对于其他事情的兴趣。 &PfCY{_
不可嫁为金钱而赌博的青年,因为他们把投机的嗜好,放在任何嗜好或恋爱之上。 Q"2t:
不可嫁说自己没有恶习惯的青年,因为此等人大多数有比烟酒更坏的恶嗜好。 A>SXc%K
不可嫁自夸不顾儿童的青年,因为他们定属自私而且不可信任。 0H|U9
不可因为这人是一个极好的跳舞家而嫁他,因为善舞者的头脑,多中空无物。 UD0via
不可嫁对你父母或其他尊长讥讽的青年,因为你将来年龄增长时,他也将讥讽取笑你。 $M `%A
在你未有充分学识时,决不可出嫁,十六岁的新娘多成十七岁的不幸者。 zP[_ccW@
男子婚娶的禁条: mQVc ZV
不可娶双手白嫩,而她母亲却因工作而粗糙的少女,她决不能成为你的贤内助。 hX?rIx
不可娶不肯安居家中,而言必及服饰的少女,她能使你破产。 fa~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