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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杂谈]女子意外怀二胎 领导逼辞职又踢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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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0

据杭州日报11月9日报道,近日,一位萧山网友在萧内网发帖吐槽自己遭遇的不公经历:


本人今年29岁,是10年结婚的,当年年底生了儿子。由于老公是独生子女,政策允许生二胎,但当时条件不是特别好(当时我老公也是刚刚开始做水电工,学徒工资不高,我自己2000左右),所以没打算,还去医院上环了(后来不适应又取了)。


我16年10月份应聘了一家物业公司,11月中旬上的班,上班期间负责食堂收银、前台接待、会议茶水、外加会议室卫生。


可自从今年5月份意外怀孕后一切都变了,我是七月份才知道自己怀孕的(由于没有孕吐、恶心等症状,6月份有一次见红刚好赶上月经期,所以没太当回事)。知道以后就赶紧跟领导说,当时她也没说什么。


可没想到,星期一上班领导把我叫到办公室,问我你不是说不生嘛!是不是看现在二胎开放了?我围绕这个话题解释了一番!最终领导很生气,直接放话让我主动辞职,我也很生气说除非你把我开了,要不然不可能的。


谈话到这里可以说很不愉快了,没想到到了8月份又来跟我说让我请病假,我当然不同意了,我又没事(公司规定怀孕满5个月就可以休产前假)。


然后到了9月底,又来跟我说,想想算了,还有一个月请假就请假吧!于是10月份请了病假,事情到这里还没结束呢!


10月份领导把我踢出QQ群,我告诉自己不气不气,自己是有宝宝的人,没想到今天又把我从微信群踢了,忍不了了,于是电话打过去问她,我是辞职了嘛!我只是休产前假,当然结果不了了之!


你说我傻不傻,当时但凡留个心眼,录个音现在也不会这样啊。





怀孕生娃“被离职”,这事不是第一回了


很多女性在求职面试时,都会被问“打算什么时候结婚、什么时候要孩子、会生二胎吗?”,这已几乎成了面试的必要环节。


入职后,一旦怀孕,有些公司就会变着法子让怀孕的女员工自己提出离职。


有人认为,女性在未来工作的同时会面临生养孩子的责任和来自家庭的压力,而二孩政策的开放可能会加重用人单位对这种不确定性的担忧,因此势必会影响到女性就业。




此前,萧山一姑娘因为孩子太小的原因,面试后被某公司拒绝。


网友经历+精辟总结


洁哥:刚怀孕就被要求离职,拒绝后老板娘竟然要求原本作为文员的我爬上爬下盘仓,还让我小心孩子别掉了。这家公司真的让我很寒心。


徐momo8:女人结婚后,在职场上就一直是弱者。你去应聘还是姑娘的时候,就怕你一去就为了结婚生子各种请假;你生了一个以后,人家防着你二胎;等你两个都生好了,然后你就与社会脱轨了,人家会嫌弃你与社会脱离时间太长,现在有大把的年轻人来应聘这个岗位。然后你就滚回家接着带孩子……然后没有然后了。


公司:企业也要生存,不能不算“性价比”


如今,已婚未育的女性甚至被一些面试官列入了黑名单,成为企业招聘的“高危人群”。原因很简单,企业要生存,必然会选择“性价比”更高的员工。有企业表示,女性员工除了休产假完全不在岗,在怀孕期间和孩子较小时,同样没有办法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前后算起来得有至少两年的时间。


随着二孩放开,对于生完一胎的求职者,企业更是普遍担心生二孩。尤其是那些家里孩子已经上了幼儿园的,企业格外容易产生顾虑。一个人要是回家休产假,大家都得替她分担工作。某企业负责人表示:从用人成本的角度来讲,我们更倾向于男性应聘者,女性产假、保险是实实在在的硬成本。


女性职场遭不公待遇,可以向多方投诉


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为女性撑起一把强有力的保护伞。


据悉,新《办法》结合浙江实际,在女职工劳动保护范围、劳动保护内容、特殊期间待遇以及用人单位义务等方面作了细化规定,措施更加具体,更具有可操作性,为广大女职工撑起权益的“保护伞”,有利于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有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


对于上述怀孕女性的职场不公待遇,可以依法向人社、安监、卫计委以及工会、妇联投诉、举报、申诉,还能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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