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进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要求,2018年将停止使用供电公司自印冠名电费国税发票,今后电费发票全部采用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与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过半年的紧张筹备,市供电公司今日起正式取消自印发票。
“由于发票格式的变化,原本比较清晰的电量电价等信息被放在了右下角的备注栏,许多用户都忽视了这一块,看不懂电子发票。”市供电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电子发票的实施阶段,大多数用户比较容易接受这种新型的发票形式,但还有部分用户表示不太理解,尤其是年龄稍大的用户。
营业厅工作人员对提出质疑的用户进行了耐心的解答,并提醒有需要的用户注意查看备注栏信息。对于一些仅需了解交费和用电情况的用户,工作人员热情地建议他们关注国网江苏电力微信公众号或下载“掌上电力”APP,绑定户号后即可查询电费账单、进行线上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