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是市民外出较关注的事,
从4月1日起,我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
将实施新的管理办法,
小型车、中型车、大型车收费标准不一样,
一、二类区域道路泊位停车收费标准更加合理,
还有哪些新变化?
往下看——
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18年4月1日起,张家港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将实施新的管理办法,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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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停车服务地区类别划分
一类区域:东起河东路,西至长安路,北起暨阳中路,南至南环路,以及沙洲中路(长安路-港城大道) 沿线停车带、金海华周边区域。
二类区域:除一类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
备注: 各区域中边界道路涵盖道路规划红线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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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车型分类
小型车:9座以下(含9座)客车; 4.5吨以下(含4.5吨) 的小货车; 手扶(方向式)拖拉机、三轮摩托车。
中型车:10座至19座客车; 4.5吨以上至12吨(含12吨)的货车及拖拉机装载机。
大型车:20座及以上的客车; 12吨以上的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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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住宅小区除外)
说明:
1.本收费标准适用于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2.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可参照同类停车收费标准上浮不高于40%,下浮不限。
3.凡实行计时收费的停车场(道路),应具备电子计时设施或建立人工计时操作程序。收费按时段标准分档累计收取,超过首时段后,以半小时为计费单位的,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实行计次收费的停车场(道路),按计时收费标准的首小时标准执行,以连续停放24小时为1次,不足24小时按1次执行。
4.设置临时免费停放时间: 地面和道路泊位15分钟,地下泊位30 分钟,当临时停放超过规定的免费时间,计费时间按进场时间开始计算。连续停放时间超过24小时的,超过部分按上述计时收费标准重新计费。
5.道路泊位停车收费时段为7:30--21:00(可以根据季度、天气变化做适当调整)。
6.大型车辆按中型车辆收费标准加50%收取。
7.按月、按年等长期合同停放的机动车,收费标准由经营者与车主本着不突破政府指导价的原则协商确定。
8.政府制定门票价格的景区、公立医院的停车服务收费根据实际情况单独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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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
说明:
1.本收费标准适用于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住宅小区,具体执行价格可在公布的收费标准基础上按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确定(临时停车收费除外)。
2.机械车位汽车停放费包含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年检、保险、运行能耗等费用,机械设备的修理、更新、改造由产权人负责。
3.临时停车实行收费的,应当提供不少于2小时的免费停车,业主大会成立后,临时停车收费标准及免费停车时间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4.上述标准为小型汽车的停放收费标准,中型车按小型车收费标准加倍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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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被依法扣押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说明:
1.本标准适用于行政机关指定的接收因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机动车故障和机动车违法营运等原因被依法扣押的机动车停放的营业性停车场。
2.一天以24小时计算,对机动车停放不满24小时的按一天计算。
3.机动车停放超过30天,超过部分减半收费。
4.行政机关依法扣押车辆,在法定处理期限内的停车费及车辆的保管费用,由实施扣押措施的执法机关承担。经告知逾期不接受处理或处理后不及时提取车辆的,逾期或不及时提取车辆所产生的停车费用由车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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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价牌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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