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月26日),记者从苏州市消防工作会议获悉,2017年全市共发生火灾2674起,死亡11人,伤29人,直接财产损失约7682.5余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94%、31.25%、19.44%、26.17%,四项指标全部下降。
区域火灾分布方面,五区县火灾相对较多,共发生火灾1730起,占总数的64.7%。其中,常熟最多547起,昆山、张家港、太仓和吴江分别发生火灾457起、341起、248起和137起。市区中,相城火灾起数较多,共305起,占火灾总数的11.4%,园区、吴中、姑苏、新区和度假区分别发生火灾254起、220起、107起、40起和18起。
火灾原因方面,用火用电始终是火灾发生的主要原因,且造成的火灾相对较多,去年全市因用火用电引发火灾1937起,占火灾总数的72.4%。
在2018年,苏州将创新工作举措,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将消防基层工作融入网格化社会治理,努力把基层网格打造成消防治理的第一道屏障。结合居民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和老旧小区技防改造工作,年内全市1348个社区100%达到平安社区创建要求。推广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和充电桩,大力纠正和清除电动自行车在居民楼道、楼梯间停放、充电行为。
另外,苏州还将继续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充实政府专职消防队力量,年内新建11个政府专职消防队站,投入执勤4个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征召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70人,消防文员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