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成年人,交警蜀黍再三提醒与告诫,未成年人未取得驾驶证不允许驾驶机动车,家长应该负担起监护责任。但是仍是会出现未成年无证驾驶且产生事故的问题。
3月28日23时33分,交警杨舍中队接到110报警称:港城大道恒河路路口发生一起单方事故,车损严重。交警赶往现场发现有一辆白色雪佛兰径直撞上了路边绿化带的树木,而车内空无一人,肇事者已经不见踪影。
直至4月19日,交通肇事者潘某至交警杨舍中队投案自首。潘涛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向朋友借车,驾驶白色雪佛兰小车,沿张家港市杨舍镇港城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恒河路路口右转弯往东时,操作失误,车偏驶道路右侧,车头与树木相撞,造成车辆、树木、路缘石损坏,事发后,潘涛由于害怕自己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被发现,于是选择步行离开,弃车逃逸。
由于事发当时,潘涛还未满18周岁,并未达到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法定年龄,系无证驾驶。交警蜀黍便询问其是如何取得驾驶证,潘某回答,是和朋友学的,没有系统学习过。
交通安全不仅仅需要交警的维护,同样也需要广大市民的配合。处罚只是一种手段,最终目的还在于提高驾驶员安全驾驶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