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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前两家企业共同建造的分界围墙
如今却成了他们的“心墙”
今天上午,
金港法庭在法院法警大队和南沙派出所配合下
强制执行一起排除妨碍纠纷案件。
案情:
去年,张家港保税区某贸易公司因土地使用权受到侵害,向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张家港某手套公司拆除围墙。法院审理后判决该手套公司对围墙予以拆除,限期于2018年7月13日拆除,但是该手套公司明确表示自己不会主动拆除。
经多次做工作无效后
最终决定采取强制执行
↓
由金港法庭副庭长陈振振带队执行,组织法警3名,南沙派出所民警近20名赴现场。
在被告厂房内可以看到,这面围墙长约30米,过道最窄处仅约0.6米,十分狭窄,因此拆除工作只能从原告厂房内开展。
烈日当头,
随着挖掘机“轰隆隆”的声响,
“心墙”全面拆除!
你一定想问
20年来双方都相安无事
现在为啥要拆
还因此事闹上法庭呢?
20年前,该贸易公司(原告)与该手套公司(被告)共同出资建造了分界墙一面。囿于当时的测绘技术,该围墙实际上建造在原告宗地界限范围内。去年原告重建厂房,对周边界限进行重新测量,利用北斗定位系统勘测发现,这道围墙以及围墙边上被告使用的过道均属于原告的宗地界限范围内。并且由于这道围墙与原告新建厂房距离过近,导致无法通过消防验收。
而被告辩称,土地是村里给的,围墙也是打在自己的土地上的,并且打围墙的时候也经过原告同意,表示不愿配合拆除围墙。
因此,该贸易公司向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虽说各有各的理,但是最重要的还是“法理”啊!
来源:张家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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