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根据大队统一部署要求,交警开发区中队在辖区内通过设点及巡逻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酒驾集中整治。
20时15分许,一辆苏EFV793的小型轿车沿暨阳湖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中油泰富酒店路段时,驾驶员发现前方有交警设点检查,立刻停车,不顾民警、辅警的警告,掉头行驶并在暨阳湖大道新农路口闯红灯离开。
20时40分许,通过信息研判和车辆追踪,民警在暨阳湖大道河西南路口北侧发现涉案车辆。此时车辆被弃之路边,车内空无一人。根据经验,驾驶人应该还在附近没有跑远,立刻组织警力对附近路段的绿化带和景观河进行搜索,最终在距离车辆大约30米的绿化带内发现驾驶员陈某,陈某当场承认自己酒后驾车、企图逃脱检查。
经现场对陈某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87mg/100ml,后将陈某带至张家港市中医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结果为95mg/100ml,陈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