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基数定8000了,怎么高还缴得起吗?国家对此有何说法?
社保缴费基数和我们工薪阶层密切相关,它不但关乎着我们的当前利益,也关乎着我们退休后养老金的发放,因此我们有必要了解什么是社保缴费基数?
就是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一般来说,工资越高、社保的缴费基数也就越高,反之亦然,但缴费基数是存在上限和下限的。
对于收入过高或过低的人群,还相应地设定了缴费基数的上下限: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高于上限的,以上限作为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在上下限之间的,则按本人实际工资收入确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是不同的。北京、上海、天津、山西、新疆5个省份已公布2018年社保缴费基数。北京社保缴费基数最高,达到8467元,是目前全国唯一达到8000元的地区。天津用于计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缴费基数为7073元,工伤保险、工资福利等待遇标准则按5607元计算。
据不完全统计,除去已公布社保缴费基数的5个省份,目前全国已有14个省份公布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意味着这些地区社保缴费基数公布在即。我们常州的最新公布的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为3125元。
根据人社部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费的基数是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职工缴费的基数是自己的工资。当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均工资的300%缴费。
数据显示,北京、上海两地社保缴费基数上限均突破2万元,位居前两位。北京公布两个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按照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即3387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按照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即5080元)。
2017年7月,人社部公布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1815号建议的答复,人社部在答复中表示,随着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占城镇就业人员的比重不断上升,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已不能准确反映城镇就业人员整体工资水平,即使是按下限缴费,低收入人群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仍然是偏高的。
人社部说,下一步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完善职工平均工资统计办法,研究将私营企业纳入职工平均工资统计范围,改变目前平均工资统计“虚高”的问题,从而适度降低低收入群体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