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我爸妈和我聊了聊外公外婆的事情,他们两位老人名下有两套房,现在他们年龄大了,准备处理这些财产。
我外公外婆一共有四个孩子,舅舅,大姨,我妈,小姨。舅舅早年考到外地的大学,毕业后一直留在外地,所以这几十年是我妈还有大姨和小姨在照顾外公外婆,我舅舅过年时候会回来一次,基本上一年回来不超过两次。实话实说,我妈和我大姨还有小姨对两位老人照顾很周到。
现在我外公外婆的意思是把两套房子都给我舅舅,剩下的存款30万左右平分给三个女儿。很多人喜欢讲的一句话是老人爱给谁给谁,话是没错,但是义务和权利必须对等,我妈和大姨小姨现在很失望,她们三个老人照顾了几十年,却远远不如舅舅每年就看一次老人,这是极度的权利与义务不匹配,现在矛盾很明显,你们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