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犯罪嫌疑人张某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一小区成立了“裸聊敲诈工作室”,工作人员多达10名,有专门的电脑,为了犯罪的隐蔽性和犯罪成功的最大化,该工作室使用大量网上购买的QQ号作案,在各大网络交友平台频繁抛洒“免费裸聊+QQ号”的漂流瓶,在成功添加好友之后,立即进行视频聊天,播放事先准备好的美女裸聊视频,并对着事先准备好的诱骗他人裸聊和实施敲诈的模板(“剧本”、“话术”)用复制粘贴的方式与被害人聊天,并要求被害人进行裸聊,从而录制被害人的裸聊视频。后以网络不好为由,诱骗被害人在手机中安装“直播间软件”(实为木马程序)进行更刺激的裸聊,从而窃取被害人手机通讯录的信息。
在成功获取被害人隐私后,犯罪嫌疑人则通过QQ语音电话,或拨打被害人手机电话,或被害人父母、朋友的电话,“表明身份”,以删除被害人裸聊视频、删除被害人通讯录信息、将被害人裸聊视频传播给通讯录里朋友为由,对被害人接二连三的威胁恐吓,实施敲诈。
该工作室还规定了具体的上下班时间,制定了相关迟到早退、请销假、保密等工作考核制度,分工明确,获利分成明确。短短月余时间,疯狂制造100余起“香艳”的敲诈勒索案件,覆盖全国10余省市,被害人多达200余人,涉案金额高达50余万元。暂住在张家港市的吴师傅就是其中一名被害人。
2018年5月23日,该“裸聊敲诈工作室”被张家港市公安局成功摧毁。
参与讨论:
1.你认为的网络黑恶势力还有哪些表现?
2.如果“裸聊敲诈”发生在自己身上,对自己的工作、生活、学习有什么影响?
3.如果身边的亲戚朋友被“裸聊敲诈”,你的微信号、手机号被犯罪嫌疑人获取,你认为对自身安全是否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