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网上提到年三十去哪家过的问题。有人说男女平等,一家一年的过,不能按老一辈的“糟粕”,都在男方过。
可是有人又说了,那结婚的时候女方要彩礼,要车要房是要来干嘛的,不就是为了以后女儿不回来了的补偿吗?现在是又要彩礼,又要男女平等,是不是有点太双重标准了?
这时又有人说了,我嫁的时候我家是收了彩礼,但是也返了嫁妆的,而且还出了一辆车。所以要求男女平等,一年一家不该吗?
是不是只有上面返了嫁妆,出了车或者一半房子的,和男方同等付出的才有资格提男女平等?这不就是交易吗?
那些结个婚女方家里一毛不出,只收彩礼,甚至还借卖女儿东风大赚、扶弟魔这种的,就不要和人家真正男女平等的女方家庭站在一起喊男女平等的口号了,不配,也没有资格,大家说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