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一男子与妙龄女子裸聊,结果才进行了一分钟左右就结束了,随后还遭到威胁:不给钱就曝光。怎么回事呢?
近日,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等人犯敲诈勒索案一审判决。短短数月里作案几十起,张某为首的9人"工作室"通过此方式进行敲诈勒索,受害人涉及全国 10 余个省市,涉案金额高达 25 余万元。
张家港市南丰镇居民陆某报警,称当天凌晨,他经不住诱惑,在家中用某个软件与"妙龄女子"裸聊。结果,大概就一分钟后,"妙龄女子"突然下线,紧接着对方以发送自己的不雅视频给手机通讯录上好友相要挟,被勒索了人民币1000 元。
经侦查,警方发现陆某的钱先转入了一个微信账户内,随后又转入到张某的微信账户。经警方查询,发现张某的微信账户内有多笔不明资金转入,警方判断张某有敲诈勒索的重大作案嫌疑。5月23日,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经审查,其交代了伙同其他人实施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
今年4月,张某为实施敲诈勒索犯罪,租了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一套房子作为工作室,购买了电脑、手机、相关软件等,并招募了程某等 8 人为工作人员。经事先预谋,众人采用网络散发漂流瓶、QQ 加人等方式诱骗他人进行网络裸聊,在此过程中,利用非法软件截取对方裸体不雅视频,并获取通讯录等相关资料,然后张某等人以将不雅视频发送给对方通讯录关系人等作为要挟,进行勒索钱财。法院最终判决张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8万元;判处其他被告人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不等的罚金。
该案涉案范围广、社会影响恶劣,系张家港市首例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此次公开宣判,体现了张家港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推进平安法治建设的决心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