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太拥堵,自行车太累,公交又要频繁等待换乘,于是电瓶车就成了市民日常出行中普遍的交通工具。
路上的电动车多了,问题也就来了。有些车主凭着电动车灵巧的体型“自由穿梭”,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其引发的交通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多,代步工具变成“马路杀手”,也成为广大车主避如蛇蝎的“定时炸 弹”。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加强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见》,
江苏将加强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快递、外卖企业实行“一人一车一证一码”制度。
1、严禁生产
销售不合标电动车
按照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严禁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自2019年4月15日起,江苏范围内凡未取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不得出厂、销售。如果违反,依法责令生产、销售企业停止生产、销售;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由省公安厅制定全省统一的电动自行车号牌样式,建设全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对符合新国标且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推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方便群众登记上牌。电动自行车号牌制作费用由各市、县财政承担。
新国标实施后,全省旧国标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作废,停止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3、不符合新国标的车,设置5年过渡期
那么,符合旧国标、但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如何处理?
新国标实施前,对上路行驶的无牌电动自行车,凡符合旧国标且在江苏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内的,公安机关要督促登记上牌;
不符合旧国标、不在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内的,记录车辆及所有人相关信息后,发放临时信息牌。对领取临时信息牌的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三、四轮车实行过渡期管理,设置不超过5年的过渡期限,过渡期届满后不得再上道路行驶,国家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4、严查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严查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包括电动车无牌、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超速行驶、逆向行驶等。积极探索应用电子监控、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曝光,鼓励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头盔。
强化电动车交通违法现场教育。在城市主要街头路口建设“交通安全教育站”,到2020年,南京、徐州、
苏州每市建成不少于20个,其他设区市每市不少于10个,每县(市)不少于5个。
同时,探索建立电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制度。公安机关要定期记录归集电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失信信息,推送到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照规定实行联合惩戒。
5、快递、外卖实行“一人一车一证一码”
针对快递、外卖小哥交通违法行为频发的情况,江苏也将加强电动车交通安全共治。实行警企合作,指导快递、外卖企业实行“一人一车一证一码”, 统一车辆型号、统一车辆编号管理、统一工作人员
服装样式、统一工作人员持证管理、统一佩戴骑行安全头盔、统一购置人员和车辆保险等“六统一”制度。
一定遵守交通法规,杜绝危险驾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