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张家港人,你的账户将多一笔钱。
2018年江苏省高温津贴标准从200元/月上调为300元/月支付时间4个月(6月、7月、8月、9月)
小编从市人社局了解到,张家港今年仍执行2018年的高温津贴标准,每人每月300元,最多能拿1200元
适用条件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及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这部分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高温天气的认定
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及以上时即为高温天气。
注意
1.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含高温津贴
2.国家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
3.用人单位提供的防暑降温饮料、药品等劳动保护用品费用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监督举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或者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从事高温天气作业情况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承担举证责任。
来源:无线张家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