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多地
开展整治不规范地名的行动,
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议。
为贯彻落实
江苏省《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实施方案》(苏民区〔2019〕6号)和
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府办〔2019〕71号)文件精神,日前,张家港市政府办公室印发
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
整治目标(一)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对居民区、大型
建筑物和道路、街巷、桥梁、水系等地名中存在的“大、洋、怪、重”及有地无名、擅自命名、批而不用等不规范地名,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处理。
(二)凊理更新不规范地名信息。对标注不规范的路牌、门牌、楼幢牌等地名标志以及道路交通标志、公交站台、公园广场等公共标志标牌进行更换;对涉及地名不规范信息的身份户籍、不动产登记、工商注册登记等证照上的地名地址信息予以变更。
(三)规范使用标准地名。清理房地产广告、户外标牌标识、互联网地图、在线导航电子地图、本地门户网站等载体上的不规范地名;加强地名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依托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完善张家港市标准地名地址库建设。
什么样的地名是不规范的?
认定原则和标准是什么?
一起来看↓↓↓
2019年7月1日—8月31日,
我市正式开展整改不规范地名工作。
地名审批环节的整改
(1)对符合“大、洋、怪、重”的已命名地名,督促相关单位和产权人进行更名;
(2)对有地无名的,按规定程序申报命名;
(3)对一地多名的,确定一个标准地名;
(4)对多地重名的,通过更名或添加区域限制词等手段解决,并及时办理更名审批。
地名使用环节的整改
(1)对标准地名标志缺失的,明确责任主体并及时设置到位;
(2)更改涉及不规范地名的路牌、门牌、楼幢牌、交通指向标志、公路交通标志、公交站台标志、公园广场、河流水系标志;
(3)更改涉及不规范地名的户外标牌标识;
(4)监督在房地产广告中规范使用标准地名,清理整治相关不规范地名房地产广告;
(5)更改网络电子地图、各类规划地图上的不规范地名;
(6)清理本地门户网站、APP、公众号等网络媒体中涉及的不规范地名房地产广告;
(7)在不影响社会生产生活的前提下,采取集中变更或逐步变更的方式更换居民身份户籍、不动产登记、企业注册登记等证照上存在的不规范地名地址信息;
(8)组织开展镇级地名规划。
对于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你有哪些意见或建议?欢迎在下方留言区告诉我们~来源: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