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很多人来说
在网络随手上传
一段视频 几张照片
发表观点 相互评论
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但是在互联网上
真的就能“口无遮拦”吗
7月19日大新镇一名男子因在朋友圈发布辱骂交警的言论被拘留!!!↓↓↓
7月19日上午10时许,大新的周某驾驶一辆装有10包毛纱的面包车,在途经通沙汽渡张家港查报站时,因客车违规载货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被交警依法处以1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周某当场表示没有异议,并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字确认。
中午11时许,周某在朋友圈上传了这张交通处罚决定书并发表了辱骂交警的文字。
周某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形象,侵害了民警正当执法权益,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警方对周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
对于人民警察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如有异议,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起诉等正当方式提出。采取网络辱骂等方式,是明显不妥当不理智的行为,甚至还会因此触犯法律,受到法律的制裁。人民警察依法执法受法律保护任何袭警辱警的行为我们将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来源:张家港公安微警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