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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现将《张家港市金港片区生活区(JGCQ-01-03基本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主要内容进行报批前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2019年7月24日至2019年9月3日,在此期间,公众如有意见和建议,请致电: 0512-58320959(保税区规划建设局)。
张家港市金港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4日
一、调整范围
调整范围为JGCQ-01-03基本控制单元,北至长江中路,南至黄泗浦路,西至江海路,东至中港路,用地面积约64.92公顷。
二、规划重点
综合考虑规划片区的现状与经济发展情况,修正道路线型、完善用地功能布局、优化指标体系,以科学指导该地块的开发建设。
三、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主要涉及道路、用地性质和指标调整。具体如下:
1.根据现状建设情况修正现行控规中的中港路和团结路道路线型。
2.侯家港南侧规划一处块状绿地,提升规划片区的生态景观环境。
3.优化完善用地布局,并适当调整部分用地指标,提高片区土地利用效率。中圩路北侧、中港路西侧、团结路东侧的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上限调整至1.8,建筑限高调整至60米,建筑密度调整至不高于30%;江海路东侧、中圩路北侧的商业用地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容积率上限1.5,建筑密度调整至不高于40%,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调整至不低于25%;江海路东侧、中圩路南侧的社区服务用地调整为居住小区中心用地,容积率上限调整至1.5,建筑密度不高于50%,建筑限高调整至24米,绿地率不低于15%。
图片:公示大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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