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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杂谈]杭州小伙被楼上邻居逼得租房住,他最后决定“以牙还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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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19-08-22
小周(化名)32岁,湖南人,大学毕业后应聘进入余杭五常一家企业工作,经过几年的打拼,2018年7月,他在余杭未来科技城某小区买下了一套89平方米的住房。
小区是2016年交付的,房子比较新,可是没住多久,小周却和老婆搬了出来,在外面租房子住。说起搬家的原因,小周说,为此还报了警。
楼上换了新邻居后,小周一家总听见楼上有各种声音
这是小周在杭州的第一套房子,也是考虑到有了孩子,为了改善居住环境,装修、打理花了多少心思自不必说,房子弄好后,小周便带着老婆、孩子和丈人、丈母娘一起搬了进去。
刚入住的半年,生活还是美滋滋的,可从2018年年底,楼上换了一家住户开始,小周说,自己一家的“噩梦”就开始了。
据小周说,自从楼上住户入住后,生活噪声不断,有跑步跳绳的闷响声,有拖曳桌子凳子的声音,而且这些声音总是不定时响起,有时是深夜十一二点,有时是凌晨四五点,一家人深受其扰。

“我自己睡梦中就被惊醒过好几次。”小周的孩子不满一岁,妻子还在哺乳期,“人都快要崩溃了。”
小周对民警说,因为噪声自己睡眠也很浅,白天注意力难集中,经常容易烦躁头痛,他认为是神经衰弱了。
小周说,自己也不是不讲道理的人,大家住同一栋楼,有些声音也是难免,可楼上的噪声对他们一家人的生活影响实在太大了——孩子时常被惊醒、吓哭;丈人和丈母娘休息不好,身体也吃不消;他和老婆总是“提心吊胆”。
和楼上邻居交涉不成,小周一家搬离新房在外面租房住。小周说,因为这个问题,他也主动上楼交涉过。
楼上住的是张女士(化名)一家,家里有一儿一女两个孩子,大女儿十多岁,小儿子四五岁。
小周认为自己去交涉时的态度还是比较平和的,但自己上门时,对方态度“不大好”,只说家里有小孩是正常的,称“自己也管不了”。
他还找过物业帮忙协调,甚至报过警,警方确认小周报过警,民警也找张女士沟通过。
张女士也比较委屈,她告诉民警,孩子们是比较活泼,但她表示,小孩子天生好动,喜欢跑来跑去,这些都是正常生活发出的一些声音,有孩子的家庭都能理解,自己并没有故意制造噪声,干扰小周一家的生活。
几次沟通下来,收效甚微,双方都觉得是对方在“找茬”,两家人之间也有了龃龉。
“可能是我们沟通的时候闹得不太愉快,情况不仅没有改善,还变本加厉了。”小周觉得噪声越来越厉害,因此丈人、丈母娘受不了,干脆带着孩子回了老家,他和妻子不得不在外又租了一套单间,暂时搬到了租房里住。
这一租就是大半年。
楼下住户买来震楼器“以牙还牙”
在外租房的大半年时间里,小周说自己也经常抱着希望回家住上几天,看看楼上的住户有没有搬走,噪声情况有没有改善,可每次都是失望而归。
“说不气恼是不可能的,我自己有房子,现在还要在外面租房子住,哪有这种憋屈的事情?”小周说,每月一两千元租金的额外花销先不提,租住在外,各方面条件肯定比不上自己家。再想想花了那么多时间、精力装修打理的新房,如今却因为楼上一家人闹得没法住,他更是咽不下这口气。
思来想去,小周决定“以牙还牙”,要让楼上一家人也感受一下被噪声侵扰的滋味。
今年6月下旬,小周在网上购买了一款“震楼器”,这款震楼器可以吸附在天花板上,通过手机远程遥控,发出震动、敲打的噪声。

小周将它装在自家主卧的天花板上,从7月初开始,便不定时通过手机远程开启震楼器。
轮到楼上的住户受不了报了警。
震楼器一装,轮到张女士一家不堪其扰,报了警。
民警到现场时是晚上11点多,震楼器还开着,小周家里门窗紧闭,没人在家。
民警在门口站了一会,能明显感觉到有规律的震动。再到张女士家,主卧和次卧都能听到类似榔头敲墙的“咚咚”声,人躺在床上,就好像有人在头顶敲东西。
张女士说,这噪声的频率和音量好像可以控制的,有时候声音更响、敲击频率更快,让人很烦躁,这一个月下来,家里大人孩子都没有休息好。
民警联系了小周,对于安装震楼器一事,小周很快就承认了。他说,自己就是因为“心有不甘”,又无可奈何,才选择了这么“极端”的手法。
“你的心情我们能够理解,但你这样做肯定是不对的,而且已经涉嫌违法了。”
面对民警,小周很快认了错。
另一边,民警也对住在楼上的张女士进行了劝导教育:“解铃还须系铃人,毕竟是邻里,人和人之间需要相互理解,家里有小孩子热闹一点是正常的,但自己多注意点,休息时间声音尽量轻一点,总没问题吧?”
张女士的态度也有了转变,对于民警的说法,她表示认同,说以后一定会多注意一些,尽量让孩子们动作轻一点,声音小一点。
她说,这套房子之前一直是出租的,去年年底一家人才搬回来,因为有两个孩子,有时确实会吵闹一些,但她也经常会提醒孩子,而且也不是故意要发出噪声的,小周又找物业投诉、又报警,她也觉得有些委屈。
楼上的注意减少噪声,楼下的拆掉震楼器
小周装了震楼器后,张女士主动联系了小周协商,双方心平气和地谈了一次,也都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反省。
民警在和双方交流的过程中也发现,其实小周和张女士都不是不讲道理的人,双方之前沟通不畅更多是因为态度问题,心里都堵着一口气,所以都不愿意“让步”。
在派出所主持下,张女士和小周诚恳地向对方道了歉,达成和解。
张女士承诺,以后每天晚上11点以后、早上7点以前,都会尽量注意,不发出噪声;小周则表示会主动回家拆除并扔掉震楼器。
不过,因为故意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小周还是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警告处罚。
民警说,“以噪治噪”的行为涉嫌违反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小周安装震楼器的行为存在明显故意,而且确实对包括张女士在内的其他住户生活造成了较大影响,其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
不管小周有什么样的理由,都必须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来处理事情,不能把维护自己的权益建立在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基础上。邻里之间,还是应当互相体谅、多换位思考,相互报复只会让问题越来越糟糕。
据悉,目前小周已经搬回家中居住,双方相处还算融洽,警方后续没有再接到过双方的报警。

内容来自大港城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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