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人注意咯
特别是吃货们
你们平时爱吃的这些东西
很有可能出现N-二甲基亚硝胺超标
过氧化值超标等问题
……
7月食品安全抽检情况如何?
赶紧看↓
7月食品安全抽检结果
7月份对全市饼干、水产制品、肉制品(酱卤肉制品、食用血制品)、调味品(味精、调味料酒、香辛料类)、豆制品(非发酵性豆制品)、饮料(桶装饮用水)、餐饮食品(自制熟食制品)和食用农产品(蔬菜、水产品、水果类、畜肉、鲜蛋)等食品品种进行了抽检。
★本月共抽检各类食品605批次,合格593批次,合格率为98.02%。
7月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产品汇总表
(点击查看大图)
不合格产品情况:1批次熟制水产品N-二甲基亚硝胺超标,1批次豆芽均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6批次非发酵性豆制品检出苯甲酸,3批次淡水鱼检出孔雀石绿,1批次饼干过氧化值超标。
对于上述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启动核查处置。针对豆制品不合格的情况,市场监管部门立即开展了豆制品小作坊专项检查,全面排查、及时消除隐患问题。
豆制品小作坊专项检查
除了“不合格”三个字
相信很多小伙伴都不懂
这些检测项目是何概念
来,跟着小编一起了解下
不合格原因分析
1. N-二甲基亚硝胺是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一种,食品中天然存在的N-亚硝胺类化合物含量极微,但其前体物质亚硝 酸盐和胺类广泛存在于自然界中,在适宜的条件下,比如食品原料腐败,就有可能最终经亚硝化反应生成N-亚硝胺类化合物,因此可以通过检测食品中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含量来推测原料的新鲜程度。
2. 4-氯苯氧乙酸钠属于植物生长调节剂,添加后会促进豆芽茎部生长,抑制芽和根部的生长,进而使豆芽外观鲜嫩、粗壮,产量大大增加。由于目前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这种物质的安全性尚无结论,根据《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2015年第11号)规定,豆芽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4-氯苯氧乙酸钠。
3. 苯甲酸属于食品防腐剂,添加后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延长保质期。但国家规定豆制品生产过程中不得添加苯甲酸。
4. 过氧化值超标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油脂本身质量不过关、或是生产过程中焙烤温度掌握不当、或是食品储存不当导致饼干中油脂被氧化。
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
食品及其违法行为
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热线
12315进行举报
来源:张家港市场监管、苏州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