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87阅读
  • 0回复

提醒!这种行为涉嫌犯罪!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微信分享→
离线突如其来
 

发帖
1792
港币
1697
威望
6155
来自
人生阶段
单身
职业
企业员工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19-10-18
— 本帖被 noraya 从 港城茶座 复制到本区(2019-10-19) —

  近日,在某二手物品交易平台上,有不少共享充电宝在出售,价格在20至30元不等。此外,共享充电宝的”破解教程“也在同步发售,市面上的主流产品无一“幸免”。专家表示,网上出售共享充电宝和相关破解教程均涉嫌犯罪。
1
一块胶布完成“欺骗”


  在某二手交易平台上,某商家演示了共享充电宝的破解流程。视频中,该商家用胶带粘住共享充电宝的卡扣,随后用手抵住充电宝阻止其弹出,实现对充电机器的“欺骗”,等归还成功、订单结束后再拔出充电宝。


  根据某二手交易平台卖家出售的“破解”教程,用户仅需通过一块胶布完成对共享充电宝机器的“欺骗”。


2
厂家升级充电宝应对破解

  记者与商场里的店家沟通后,按照网上售卖的破解教程进行了实验。租赁前的充电宝插在机箱里充电,机箱的卡槽里有一个可伸缩的探头,充电宝侧边有一个凹槽。未租赁状态的充电宝会被机箱的探头卡住凹槽,扫码租借后,探头会收缩,用户就可以拔出充电宝。






  从事共享充电宝代理的悟先生表示,破解的关键在于如何在归还时“欺骗”这个可伸缩的探头。


  悟先生表示,第一代共享充电宝存在这样的产品缺陷,用胶带粘住凹槽的充电宝很容易“欺骗”机器,进入充电状态便停止了计费。第二代产品修改了“归还逻辑”,在充电宝凹槽处加了芯片,只要没被卡住,充电宝就不会进入充电状态,默认一直计费,从而避免客服在后台被“欺骗”。


3
相关行为涉嫌犯罪

  共享充电宝虽然价值不高,但也不能“以恶小而为之”。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维维律师告诉记者,对于一些公开在网上传授破解共享充电宝技术的人,其行为涉嫌构成教唆犯罪。



  王维维表示,对于一些公开在网上传授破解共享充电宝技术视频的人,其行为涉嫌构成教唆犯罪,在特殊情况下也可能构成盗窃罪的共犯。这些教唆视频的录制者,如果给犯罪分子提供了直接的作案指导,其行为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




  对于那些破解之后把充电宝占为己有甚至拿去售卖的用户,律师认为这一定程度上涉嫌构成刑事犯罪。




  王维维说:“不当得利是指行为人在不自知或放任的情况下的一次性行为。但如果有人多次主动利用共享充电宝的技术漏洞反复操作,积极追求并扩大由此获取非法利益的可能性,明确显示了盗窃他人财物的直接故意,这种行为涉嫌构成盗窃罪。
每个人都要注意!赶紧告诉朋友吧!

来源:央视新闻
 
回复标题限100 字节 提到某人:
选择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