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降临、华灯初上,
从居民楼里透出的亮光,
温暖到人们心间。
(童达坤 摄)
家是我们最好的避风港,
对于在外打拼的创业者来说
更是如此。
为了让更多的人才扎根港城、安居乐业,
张家港很用心!
2018年,我市印发了
《张家港市人才礼遇办法》,从安居、落户、薪酬补贴、
子女入学、医疗保健、配偶就业等方面,
给了人才全方位的礼遇。
该《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各位人才请注意,我市人才礼遇分类认定开始了!申请人应系
2019年1月1日以后“首次”从张家港市以外
全职引进到我市各类企业和列入支持目录的公益类事业单位工作,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
职业道德,并符合《张家港市人才礼遇分类认定目录》规定的A~F类条件。
人才礼遇分类认定完成之后,人才可以享受相应的礼遇补贴。 安居购房贴适用对象
1.我市自主培育的国家“领军人才计划”、
江苏省“双创计划”、
苏州市“姑苏领军人才计划”人才,张家港市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张家港市重大创新创业团队领军人才与核心团队成员,留张家港创新创业的博士后;
2.
2019年1月1日(含)以后引进我市,已通过“张家港市人才礼遇分类认定”,个人及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张家港
无自有商品住房和购房记录的A-E类人才。
补贴标准支持各类人才在本市自购商品房。
A类人才可按“一事一议”给予最高500万元购房贴;
B类人才给予50-250万元购房贴;
C类人才给予30-60万元购房贴;
D类人才给予15-30万元购房贴;
E类人才给予5-15万元购房贴。获得购房贴所购的商品房,应当满一定年限后方可上市交易。
受理时间
2019年度张家港市人才安居购房贴申请受理自通知下发之日开始,
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16日。
安居租房贴适用对象
2019年1月1日(含)以后引进我市,已通过“张家港市人才礼遇分类认定”,个人及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张家港无自有商品住房和购房记录的A-F类人才。
补贴标准租房贴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A类人才8000元/月;
B类人才5000元/月;
C类人才3000元/月;
D类人才1500元/月;
E类人才按博士(正高级职称)1000元/月、硕士(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800元/月、本科(中级职称、技师)及E类其他人才600元/月;
F类人才400元/月。
每月实际租房费用高于或等于上述标准的,按标准发放补贴;每月实际租房费用低于上述标准的,按实际租房费用发放补贴。夫妻双方都符合条件的,可叠加享受。
受理时间
2019年度张家港市人才安居租房贴申请受理自通知下发之日开始,
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16日。
除安居购房贴和安居租房贴外,
我市还推出了
优购房和
优租房政策。
安居优购房各区镇在每年新增居住用地中,配建或集中建设人才住房,以低于市场价一定幅度的
优惠价格分层次面向人才优惠出售。深入实施“才有所居”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推荐本企业满足规定条件的人才购买“人才房”,享受每平方米3000元,最高30万元的优购补贴。
2019年“人才房”指定商品房小区为
金厦·凤凰印象(凤凰镇)、
金厦·阳光经典花园(城东)、
金厦·阳光春晓(城西),经认定符合资格的人才购房,除享受最高30万元的优购补贴外,开发商还按照300元/平方米,最高优惠10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配套优惠。
安居优租房鼓励各区镇筹建人才优租房,重点向D类及以上人才配租,有条件的也可向E类及F类人才提供。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租金应低于同类区域市场平均租金,A类、B类创业人才可免租金入住。市级人才公寓重点保障A-C类人才的租房需求。
2019年适用房源:城东花苑。 一图读懂《张家港市人才礼遇办法》↓↓↓
来源:张家港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