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岁末,聚会增多。
亲朋好友之间难免小酌几口,
可是你知道吗?
某些酒类品牌也有“高仿货”,
让人防不胜防。
甚至有经销权的烟酒店,
真假混着卖,
加之目前制假手段高明,
非专业人士根本无从辩识真假,
着实让消费者头大。
近日,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南丰分局接到市民举报,反映在南丰镇某烟酒店购买了两箱“天之蓝”白酒,喝了以后感觉可能是假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当即联系了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的鉴定人员,并到这家烟酒店进行现场检查。

经鉴定,该店柜面在售的1瓶40.8°vol天之蓝及4瓶40.8°vol的海之蓝均为假酒,举报人买到两箱海之蓝也是假酒。上述产品的外包装材料、生产日期字体、防伪标识等均与正品不符。而柜面上其他同品牌白酒为真酒。
经调解,该烟酒店赔付给了举报人7000元。执法人员在本次检查中还在该店柜子里发现了4瓶52°vol的剑南春、2瓶38°vol的水井坊,经鉴定人员鉴定也均为假酒。
小小的烟酒店,
被执法人员发现的假酒品类就有4种。
酒类属于食品行业中利润比较高的类型,
部分商家在利益的驱使下,
时有
销售侵权酒类商品的
事件发生。
市场监管提醒广大经营者:销售假酒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一经查实,将面临重罚,不要因为一时的利益和法律意识的缺失而失去道德底线。
来源:偶俚张家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