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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杂谈]自杀坠楼男子砸死的女孩是失独家庭再生女,原本一家人约好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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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19-12-27
12月24日,重庆一男子跳楼砸死2名花季少女,令公众唏嘘不已。今天更令人悲痛的消息传来,其中一名女生是失独家庭再生女…



在这起事件中意外身亡的两名女路人,分别是张某、霍某,张某今年17岁,系綦江中学高三学生,霍某今年15岁,系三江中学的学生。两人正参加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的艺术专业考试。


张某的表姨说,17岁的张某是家中失独后再生的孩子家里第一个孩子十几岁时也是在重庆离世,当时张某的妈妈30多岁,很快要了第二个孩子,也就是张某。现在母亲都五十岁了,第二个孩子又走了……


张某表姨说,孩子挺乖的,学习成绩挺好,不怎么让大人操心,本来计划毕业后明年去俄罗斯念大学,读播音主持专业。


原本张某12月25日就要回家,说她想吃鱼了,家人约好了一起去钓鱼,不料发生了这样的意外,“看遗体的时候,孩子的爸爸都是被背着去看的。

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律师余超接受采访时表示,李某自杀坠楼,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于李某已死亡,所以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余超指出,但在民事上,在其遗产范围内应当对被砸死的两名路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余超表示,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此外,余超指出,根据精神损害赔偿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还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网友热评:
@九生:为什么要让这样一个家庭承受两次心痛?


@是影还是光:尊重每个人选择生死的权利,但是不要危及其他人的生命!


@欢喜  :太难过了,这种新闻每个字都是在扎心……

来源:新闻晨报、新京报、界面新闻等
本帖提到的人: @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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