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王思聪、罗永浩等公众人物相继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使法律概念中的“执行”一词广泛进入公众视野。(详情请戳王思聪被法院列入被执行人,这意味着什么?)如今,不少在校学生陷入“校园贷”
事件,甚至有人因背负债务成为被执行人。为此最高法特意将在校学生群体作为关照对象,专门列进了善意文明执行意见。
“全日制在校生因‘校园贷’纠纷成为被执行人的,一般不得对其采取纳入失信名单或限制消费措施。”善意文明执行意见发布,其中关于对在校学生成为被执行人不入失信名单的规定,深受公众关注。
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
《意见》明确,全日制在校生因“校园贷”纠纷成为被执行人的,一般不得对其采取纳入失信名单或限制消费措施。
据悉,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有所不同。
被执行人是指通过法院判决,需要承担对应执行义务的人员,进入执行程序时,都可以称为被执行人。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等特定行为,也就是俗称的老赖。失信被执行人会被法院纳入征信系统,未来对此人的信誉系统都产生巨大影响,包括无法信贷,无法办理信用卡,被限制高消费等。
一时间,“在校生因‘校园贷’成被执行人不纳入失信名单”、“‘校园贷’该与失信挂钩吗”等话题在微博上引发网友热议。
为何在校生成“被执行人”但不纳入失信名单?
此前,在司法实践中,确实有一些学生因“校园贷”成被执行人而纳入失信名单的情况,从而限制乘坐火车、飞机、出入境等。
但如果不分情况和愿意,一律纳入失信名单,势必会对学生的在校学习、找工作和创业造成严重影响,从而成为社会问题,引发新的社会矛盾,不利于执行的根本解决。
由于青年学生的经济观、财产观都尚不成熟,为了避免次生的社会问题和矛盾,在青年学生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法院不将学生纳入失信名单,充分体现了人文关怀。
不纳入失信名单是放纵学生的借贷行为吗?
有网友表示:成年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不纳入失信名单,并不意味着放纵学生的借贷行为,学生不能把这条规定当做规避还款责任和义务的借口,他们应当建立起对法律的尊重和敬意。
事实上,“校园贷”的野蛮生长与其“放款手续简便、到账快、无抵押、可分期”的特点不无关系。
有大学生为还贷“捐卵”、打裸条,不惜伤害身体,贷款依然还不清;也有人想去兼职赚钱还贷,却遇到网络赌博;还有人加入放贷团伙,成为帮凶,走上违法之路……
由此可以看出,“校园贷”各方主体均存在多重法律风险,涉贷大学生难以自担其责,容易陷入不断违约的泥潭;借贷机构难以通过正常渠道自负盈亏,还随时可能发生侵权或犯罪等行为。 如何防范校园贷? 什么是校园贷?
校园借贷,又称校园网贷,是指一些网络贷款平台面向在校大学生开展的贷款业务。
校园贷通常分为三种类型:▼▼▼ △一是针对在校大学生的
购物平台,其最大的特点在于能够分期购物。
△二是
网络借贷平台,其主要的功能在于助学大学生或者帮助大学生创业。
△三是电商提供的
信贷服务。
如何防范校园贷?
▲要警惕各种小广告。校园贷的文案都会写的非常简单粗暴,快速放款以及还款轻松往往是广告的噱头。
▲要警惕身边热心的“好人”。通过朋友或者同学介绍接触到的贷款平台,学生防备心不足,很容易被有心人利用。
▲要警惕高额利息。 “校园贷”低门槛的背后藏着高额利率,学生涉世未深再加上怕事的心态,往往任由借贷公司摆布,说多少是多少,利滚利。
▲要警惕个人信息的泄露。有些学生并非有贷款的需求,但听说出借个人信息有好处可拿,也可能会去贷款。除了报警保障自己的权益,一定要记住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
▲遇事多交流沟通。遇到重大事情无法自己处理,一定要与父母、辅导员
老师交流沟通。
▲建立合理的理财观念。树立科学的消费观,量入为出,不盲目攀比。努力学习,好好生活,才是我们目前该做的事。
把“校园贷”做成“安心贷”
面对违规“校园贷”的蔓延,人们不禁要问:
既然大学生信贷需求如此旺盛,正规金融机构为什么不对这个市场大力开垦、精耕细作呢?
事实上,2017年金融监管部门机构叫停违规“校园贷”的同时,也鼓励商业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进场服务大学生群体。
2019年11月,人民日报发布了一篇名为《鼓励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深耕学生信用贷款市场,完善大学生征信体系——把“校园贷”做成“安心贷”》的文章。
文章指出,要加快大学生征信体系建设,强化风控能力,降低借贷成本。
最后提醒: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花言巧语不要轻易相信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以免自己的财产遭到损失、人身安全受到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