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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张家港市公安局最新人口数据,截止2019年底,全市户籍人口93.04万人,其中老年人口达到25.66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27.58%,比上年提高0.27个百分点。全市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
数据分析,
全市老年人口发展呈现以下特点:
老龄化增幅加大
我市于1982年进入老龄化,2009年进入中度老龄化。全市老年人口由2009年底的18.03万人增加到2019年底的25.66万人,老年人口占比由20.03%上升至27.58%。10年间老年人口数净增7.63万人,老龄化形势十分严峻。
高龄化趋势加重
数据显示,65周岁以上年龄段老年人口有所增加,高龄老人增多。65-69周岁老年人67616人,占全市老年人口的26.35%,较上年增加2159人,占比上升0.56个百分点;70-79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86021人,占老年人口的33.52%,较上年增加5639人,占比上升1.85个百分点;80-89周岁老年人33207人,占老年人口的12.94%,较上年增加970人,占比上升0.24个百分点;90周岁以上老年人5823人,占老年人口的2.27%,较上年增加245人,占比上升0.07个百分点;百岁老人120人,比上年增加4人。
城乡差别化明显
常阴沙、乐余镇、凤凰镇、锦丰镇、南丰镇和塘桥镇的老年人口占比分别高达33.92%、32.24%、32.11%、31.02%、30.82%、30.06%,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近乎每三个人就有一名老人。大新镇和金港镇的老年人口占比分别为29.25%、26.44%,紧随其后直逼30%的重度老龄化指标。杨舍镇老年人口占比22.50%,在各镇(区)中老龄化程度最低。
近年来,
我市多措并举扎实抓好老龄工作政策落实。
根据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现状,主动延伸补位,对镇老龄办、老年协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配齐配强老龄工作力量;
按照《村(社区)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规定,完善基层老年协会组织建设;
按照《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强化医养结合政策落实,推进健康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按照《江苏省健康老龄化行动计划》(2018-2020),提升联络协调工作能力,做好老龄信息管理、老年人优待政策、权益维护等各项老龄基础性工作;
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文明创建工作,加强老龄政策法规宣传解读,推进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敬老月”主题宣传活动。
下阶段,
我市相关部门继续完善老龄工作机制,
有效落实老龄工作政策,
不断提高养老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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