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表妹最近想卖掉自己名下的房子,在苏州买套房。事情是这样的,表妹已经结婚2年,孩子也2岁了,表妹表妹夫都是张家港这的,不过一直在苏州工作,两个人收入2万一个月的样子。
表妹结婚的时候,男方家给了12万彩礼,然后我表妹家添了8万买了辆车,作为嫁妆。
男方没买房,结婚是在男方父母的房子里结的,两个人在苏州工作。
我表妹名下有一小两室的,结婚之前我大姨和大姨夫给买的,现在是出租出去的,目前价值90万的样子。
我表妹觉得在苏州工作,想在苏州买房,但是公公婆婆只愿意支持20万,小夫妻估计有个10万的样子,我表妹打算卖掉张家港的房子,凑首付。
因为这件事咨询了我一下,我不大同意我表妹卖房,讲真的,据我了解,我表妹跟婆婆关系很紧张,表妹夫呢,只能说很听我表妹的话,我表妹当时是意外怀孕了,所以匆忙结婚,因为男方家不大愿意出钱,公婆比较享乐,打牌跳舞,不愿意给儿子多花钱的,,表妹夫赚钱还没我表妹多,钱的问题,表妹也对我表妹夫有抱怨。毕竟谈恋爱是一回事,结婚过日子又是一回事。
我不同意我表妹卖房,这房子是她婚前自己买的,卖掉买新房的话,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
除非男方父母愿意多出钱,出个4 50万左右给他儿子买房,这样的情况才能卖掉自己的房子,4 50万的话,其实男方父母是可以拿出来的,但是男方父母生活要下降一个档次,不能跟以前一样吃喝玩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