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和保障范围的通知》。
通知明确,
从2020年7月1日起,
我市调整困境儿童基本生活
补贴标准和保障范围。
调整标准
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标准从每人每月2510元提高至2640元;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孤儿标准从每人每月2070元提高至2280元。
调整范围
重病重残儿童按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的50%发放基本生活费补贴。
★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救助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等政策保障的,低于困境儿童生活费补贴标准部分进行补差发放,不得复享,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
★享受基本生活费补贴的困境儿童,年满18周岁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和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就读,可继续享受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至毕业为止。
此次调整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和保障范围,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儿童基本权益的保护,切实兜牢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
来源:张家港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