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刀鱼,三月鳜鱼,四月鲥鱼……”
江鲜,
曾是张家港人舌尖上的美味。
但从今年起,
长江流域正式实行十年禁捕!
去年年底,农业农村部发布通告,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长江十年禁渔计划。通告称,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以及非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最迟于2021年1月1日0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禁渔期内,
我市是否有偷捕的水产品暗地售卖?
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冶金园(锦丰镇)分别对辖区内的
餐饮单位、农贸市场等场所
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
查食材来源执法人员仔细查看经营户是否销售禁渔期非法渔获物,提醒市场经营户禁渔期间销售长江鱼属违法行为,同时告知经营户以非长江渔获冒充长江水产品牟利的,属消费欺诈。
查店招牌、菜单
对部分经营户仍使用“长江鲜”招牌、菜单和包装的行为,执法人员已要求限期拆除或做遮盖处理,餐饮单位调整菜单和包装。查经营范围
针对营业执照中含有“长江鲜”经营范围的,执法人员要求尽快做变更登记,不得再出现“长江鲜”字眼误导消费者。
接下来,
我市相关部门将
加大执法力度和宣传力度,
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多措并举,
切实保护我市长江渔业资源,
维护长江生态平衡。
十年禁渔,让长江得以喘息,
是对长江负责,
是对长江沿岸的人民负责,
也是对子孙后代负责。
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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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经营者
长江重点流域水域的退捕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举措,是保护长江生态环境、保护长江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抓手,也是检验“两个维护”的重要工作。
在此,我们向全市经营者倡议,拒绝野味,合法经营。保护长江生态资源,不卖不食野生江海鱼鲜。不以“长江”、“野生”等菜单、店招字样或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坚决杜绝野味入店。
支持全面禁捕,
一起保护长江生态!
来源: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杨舍)、冶金园(锦丰镇)、张家港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