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驾驶人注意了!自8月1日起,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通告》将正式实施,
张家港同步执行。
通告指出,
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处警告或者
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今年以来,我市警方持续推进
“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经过大力的宣传整治,
我市电动车驾驶人头盔佩戴比率
从今年4月份的
10%上升至45%,
涉及电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
死伤人数
明显下降。
但是,仍有不少电动车驾驶人
还没有养成戴盔骑行的习惯!
为进一步提升市民安全出行意识,
连日来,港城警方持续加大宣教力度,
对不戴头盔骑行的行为开展重点攻坚。
仅7月29日7时至16时,
港城警方就现场开具
“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
友情提示单”
2600余份。
对未佩戴头盔的电动车驾驶人,交警大队除了现场开具“友情提示单”外,还将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签订《佩戴安全头盔承诺书》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如是企事业单位职工,还将抄送所在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
注意勿存侥幸,电子抓拍将启用 接下来,港城警方将会对全市的高清电子警察进行升级,对现场执法过程中未发现的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头盔,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进行24小时全天候电子抓拍。
电子警察抓拍到违法车辆的相关信息后,交警部门会对车主进行短信告知,通知车主本人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如果违法驾驶人不是车主,则由车主通知当事人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罚。
骑电动车不戴头盔 违法成本增加 据警方介绍,8月1日后,未佩戴头盔被警方处罚未及时接受处理的,将可能影响个人征信记录,给今后购房贷款、子女入学等带来影响。
骑助力自行车也要戴头盔目前,永安行在我市投放有共享助力自行车,市民如需骑行共享助力自行车,同样需要佩戴安全头盔。
选错头盔≈没戴头盔市面上的头盔有很多种,但并非每种头盔都能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此外,安全帽和运动头盔并不能替代安全头盔。
安全出行,从我做起~
来源: 张家港公安微警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