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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杂谈]找了下家,现在老板不放人怎么办?非说要辞职申请满三十天才可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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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20-11-08
老板非说要辞职申请满三十天才可以走,工作都开始交接了,但是就是非要求熬满30天才给开离职证明,下家入职又要这个东西,现在就卡在这了。 工作合同上明明有双方协商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下一条才是辞职需要提前三十天书面申请。 下家只给了两周的入职时间,不按时间入职的话就作废了 大家有什么好办法吗?这种事情怎么处理? 现在这家公司是个小公司,各种不靠谱压业绩提成什么的,下家是个上市公司,待遇各方面都很满意,离家也近,很想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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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20-11-08
跟下家商量一下,HR一般会理解的,过段时间再给离职证明,或者推迟入职时间
离线保罗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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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20-11-08
离职证明不是法律规定要的东西,就看下家能不能商量了。
和下家沟通一下说明情况,看看能不能先入职,晚些开离职证明。
另外上家那里尽量请假,找人事好好说说,实在不行送礼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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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20-11-08
本来就要提前30天申请办理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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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20-11-08
都是这样的,除非你旷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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