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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杂谈]“买分不?”女子上交警大队询问,民警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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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20-11-10
司机朋友们开车上路,
一个不留神可能就会有违章。
对于一些莽撞的司机来说,
一年12分可能都不够扣!
于是这时候,
就有人想到要“买分”,
而社会上有这需求,
便滋生了“卖分”的投机分子!
小司强调:
驾照“买分卖分”属于
违法行为!


近日,四川成都
一女子走进交警大队向窗口民警“真诚”询问
“买(驾驶证)分不?”
民警听后懵了……


“我把驾驶证的分卖了撒”
女子一边递上身份证一边淡定地说。
民警也愣了,问她卖给谁,
“我不晓得,我就是问一下”
女子有些恍惚,民警马上提醒,
“你想进拘留所?”
女子也反应过来有些慌乱急忙道歉
“不好意思,对不起对不起”

了解情况后,
民警立即对女子进行进一步调查。
经询问,该女子张某某,成都市简阳市人
其驾照即将于11月27日到达记分周期,
听到路人传言有人买分,
想到自己驾照分数即将清零,
准备来卖点分挣钱,
民警随即对该女子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网友对该女子的行为哭笑不得,
“这算是自投罗网吧”
“她一本正经地在正经的地方
问这么不正经的问题”




驾照“买分卖分”
涉嫌违反哪些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七条
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第六十条
第六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一)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
(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
(三)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
(四)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政 治权利或者在缓刑、暂予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最后小司提醒大家,
“买分卖分”行为还存在极大风险!
如果卖分者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
涉及盗抢车辆或肇事、伤人等严重事故案件,
卖分者本人也将负严重的法律责任。
驾照“买分卖分”这事
千!万!别!做!

来源:张家港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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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20-11-11
新鲜的上好的为你准备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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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20-11-10
还有这种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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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fanshen 威望 +1 - 2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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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20-11-10
搞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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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fanshen 威望 +1 - 2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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