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不幸身亡
随后男子家人将聚会组织者
告上法庭,索赔57万元!
发生这种意外
责任应当由谁来承担?
男子聚餐醉酒后不幸身亡
事件回顾
事发当晚,在吴江一家电子厂工作的董某邀请工友小王及另外三名同事到一家饭店吃饭,席间只有小王和董某喝了半瓶白酒,一桌人吃到9点半左右结束。
之后董某与小王又一起打车到某酒吧继续玩,期间每人喝了两瓶啤酒,两人一直玩到12点左右才离开。
离开酒吧后
二人叫了一辆出租车回家
但当时小王意识已经有些模糊
车子开到一所学校旁边
小王表示到家了要下车
便向司机支付了333元的超额车费
图源:IC photo
小王下车后,司机继续送董某回家
期间董某给小王打了三四个电话
问小王有没有到家
在小王表示已经到家后
董某告诉小王早点休息便挂了电话
董某到目的地下车时
让出租车司机回程时
看看小王是否还在路上
如果还在路上的话就把他送回家
但司机返回路上并没有看到小王
之后几天,小王一直没有去厂里上班
小王的舅舅一直找不到小王便报了警
公安机关在学校不远处的小树林
找到了小王的遗体
经确认,小王系猝死
图源:IC photo
法院判了!聚会组织者赔偿22万
小王的父母在料理完小王后事后
便将董某告上了法庭
要求董某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
57万余元
小王的父母认为,董某作为酒宴召集人不仅自身积极饮酒,还将小王带到酒吧继续喝酒。酒后还将小王扔在半路上,也没有通知其家属接应故董某对小王的死负有50%的责任。
最终,法院这样判!
结合全部案情,可以确认小王的死亡与董某组织的此次聚餐饮酒及放任小王中途独自下车有因果关系。但小王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聚餐中未能节制饮酒,且醉酒后独自下车,后发生死亡事故,应对其自身的损害后果承担主要责任。
最终,法院根据董某的过错程度,酌情确定董某对小王的死亡后果承担20%的赔偿责任,即赔偿小王父母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合计22万余元。
快到年底了
朋友小聚饮酒助兴本无可厚非
但举杯有风险,喝酒需谨慎!
来源:名城苏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