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业务
办理时间的通告
因住房公积金年终结算及业务调整需要,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
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1月3日
期间调整部分业务办理时间。
张家港同步执行!
01
2020年12月21日—2021年1月3日
暂停办理全国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02
2020年12月27日—2021年1月3日
暂停办理单位跨区转移业务、退缴业务、大额个别补缴业务、个人账户大市范围内跨区转移业务。
03
2020年12月28日—2021年1月3日
暂停办理缴存跨行托收业务。
04
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3日
全面暂停所有柜面服务(含自助柜员机、银行网点)、线上服务渠道(含网上服务大厅、“苏州公积金”手机APP、“江苏政务服务”手机APP、微信公众号以及其他第三方公积金服务渠道)。
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赶紧提前安排好
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时间吧~
来源:苏州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