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离婚冷静期”在明文规定前,已经有一些地方法院有“私人订制”的创新制度,并巧用到离婚案件中。近日,台州临海法院就用了“离婚冷静期”调解了一起离婚案。该案起诉人是台州临海一位70多岁的李大爷(化名),因为老伴每月只给他500元零花钱,他气冲冲地跑到立案窗口执意离婚。
嫌零花钱太少,七旬大爷起诉离婚
“风风雨雨五十年,到头来每月只给我500元,这日子没法过了。”李大爷与老伴相识相爱已有55年了,膝下有两个儿子。
“我的养老保险费用和子女的赡养费,都汇入了老伴的账户里,我开销不够,老伴也不多给我一分钱,要是我多要点,她就闹脾气、搞冷战,甚至饭都不做了。”李大爷说,他们夫妻二老为了这事多次闹得不愉快,前不久又因此吵了一架,他忍无可忍,气得跑到法院起诉离婚,希望能够将属于自己的补贴和赡养费拿到手。
诉前巧调解,二老重归于好
临海法院把“离婚冷静期”的相关制度方法运用到诉前阶段,在事情真正闹上法庭前,安排了特邀驻庭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
在与李大爷的老伴和儿子都聊过后,临海法院特邀驻庭调解员小许发现,事情还有挽回的余地。“他们的两个儿子都表示,父母感情还是不错的,只是李大爷觉得钱不够用了,才赌气要离婚。”
既然如此,那李大爷的老伴为何坚持不多给李大爷零花钱呢?据李大爷的儿子介绍,李大爷平时爱好赌博,大多数钱都被他拿去赌博了,多给多赌,无益处。也正因此,儿子们才和母亲商量决定,二老的钱全部交由母亲保管,每月给李大爷500元钱用于零花,存入其银行账户。
“本案离婚纠纷并不是双方感情破裂,双方需要给彼此一个‘冷静期’。另外,家人要不断改进劝说的方式,而不是一味强硬地限制零花钱,相信能化解李大爷的心结。”小许说。
经过诉前调解,李大爷最终打消了离婚的念头,并保证自己再也不去赌博了。而李大爷的老伴也同意每月多给李大爷500元的零花钱。目前,二老已经重归于好。
19楼网友热评:
@三葵花:爱赌之人的保证,不可信的。都这把年纪了,不太可能戒赌了。这架迟早还会爆发的。
@甘草:活到70了,每月仅500元,太没有意思。
@阿凡:爱赌之人,醒了就行,不醒也是难办的。
来源:台州临海法院、台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