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2021年上半年
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事项公告已出,
缴费基数与标准都有相应变化。
此次调整按全省统一规定执行,
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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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关于发布2021年上半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51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办法的通知》(苏府规字〔2020〕17号),我市2021年上半年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有以下调整▼▼▼
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2021年1-6月,缴费基数分为十二档,依次为3368元、40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及19335元。
医疗保险:2021年1月起,缴费基数执行省公布的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工资基数下限。2021年1-6月,缴费基数为3368元。
缴费标准
2021年1月1日起,
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
可自主选择十二档次中的
适当档次的缴费工资基数,
缴纳社会保险费。
2021年1月1日前
已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
若原先选择最低或最高档次的,
2021年1月1日起缴费工资基数不变。
若原先选择二至七档的缴纳人员,
根据原缴费基数“就近就低”的原则
对应新的养老保险缴费档次,
自2021年1月起,
按以下档次标准进行调整▽▽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如需变更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可在1月10日后通过“张家港社保卡APP”或持有效身份证件至各镇(区)人社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人社服务窗口、村(社区)人社服务站进行变更。
为确保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请参保人员务必于1月25日前在缴费账户足额存款。
来源:偶俚张家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