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房的时候房子有两个卫生间,
交房时就只剩一个了。
说好的卫生间“不翼而飞”,
还有这种操作?
市民罗先生在凤凰镇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开发商宣传图册上写的是A户型125平方米4室2厅2卫,可交房时罗先生却发现商品房是4室2厅1卫,少了一个卫生间。
随后,罗先生将开发商告上法庭。
今天上午,
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
罗先生的代理律师认为,通过被告的宣传图册、样板房展示以及公司销售员的介绍,当时选定的是一套A户型4室2厅2卫的商品房,被告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该商品房宣传图册复印件
而被告认为,
双方没有在合同中
明确约定是4室2厅2卫,
所以不同意支付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上虽然没有明确约定4室2厅2卫,但是被告在宣传图册上标有:A户型125平方米4室2厅2卫,平面图上也标出了2个卫生间的位置。另外,被告的A户型商品房在相关部门的备案信息也标注的是4室2厅2卫。综合原告提供的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认定购买的商品房就是4室2厅2卫。
经调查,同面积、同户型
一个卫生间的造价为74000元。
最后,在法院的调解下,
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
被告一次性赔付原告47500元。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
该案承办法官、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宋会谱提醒,市民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合同除了约定面积、房价、交付日期、质量标准、保修责任等重要条款外,还要明确商品房房型状况,以免产生争议。
来源:偶俚张家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