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的事情先强调!!
驾驶电动摩托车
需要一定的准驾条件!
!!!
连日来,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开展
电动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
近日,在港城大道暨阳路路口,
一辆无牌电动摩托车被交警拦下。
交警介绍,
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
驾驶人不仅需要摩托车驾驶证,
还需要给摩托车上牌,购买交强险。
但该车主不仅没有摩托车驾驶证,
也没有给车辆上牌,
更没有购买相应的保险。
交警介绍,一旦驾驶电动摩托车发生
交通事故以及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
将按照机动车相关规定来处理。
最终,这辆电动摩托车被交警暂扣。
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
分不清?一起来看看~
目前,大家公认的电动车分为两类:
一类为电动自行车,上电动自行车牌照;
一类为电动摩托车,上摩托车牌照并要考取摩托车驾驶证。
按照电动自行车新国标《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即使规范》的规定,电动自行车标准为:
1、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km/h。
2、整车质量(含电池)不得超过55千克。
3、须有脚踏骑行能力。
4、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
5、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等。
电动摩托车标准为:
最大设计车速小于或等于50km/h
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摩托车:
① 若使用内燃机驱动
内燃机气缸总排量小于或等于50mL
②若使用电驱动
电机额定功率总和小于或等于4kW
此类车没有脚踏板,它不属于非机动车,属于机动车范畴
交警表示,
市区二环以内及张杨公路以南地区,
禁止驾驶电动摩托车!
据了解,自4月19日整治行动以来,交警部门已经查扣违法电动摩托车14辆。下一步,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强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加大对违法驾驶电动摩托车上路的查处力度。
来源:偶俚张家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