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直接度过冷静期?我们已经分居26个月了,够冷静的了,不需要这个冷静期!”
“正式申请离婚心态不一样的,你们可以在30天里再好好想想。”
在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离婚登记现场,
工作人员正在向一对申请离婚的夫妻
解释“离婚冷静期”新政策。
2021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
其中,备受关注的是
在离婚登记中增加了“离婚冷静期”程序。
离婚冷静期到底怎么个“冷静”法?
▽▽▽“冷静期”的实施,意味着提出离婚申请后有30天的冷静期加30天的办理期。在30天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如果30天内双方都没有撤回申请,在接下来的第二个30天内,双方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婚姻登记机关将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双方没有亲自到场申请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申请,如果还要办理离婚,需要重新提出申请。
那么截至目前,在张家港,
“离婚冷静期”政策效果如何?
想离婚的人冷静下来了吗?
今年1-3月,
我市实际撤回离婚申请71对。
其中,在30天的冷静期内
主动撤回离婚申请的7对,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
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
办理离婚手续的有64对,
视为“自动撤回”。
离婚冷静期执行后
冲动离婚、草率离婚少了
“以前一些夫妻情绪比较激动,一来就吵着闹着要当场离掉。现在有了‘离婚冷静期’这个政策,给了这些夫妻一个挽回的机会,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婚姻调解工作的开展。”
据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来办理离婚的夫妻中有一些是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发现接受不了对方的许多缺点而离婚;还有一些是出现矛盾又缺乏有效沟通,冲动离婚。
在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大厅内,
设置有“婚姻家庭辅导专区”,
还有单独的婚姻家庭辅导室,
为有需要的夫妻提供帮助。
今年3月起,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引进第三方社会组织,对有需求的夫妻提供新婚辅导、离婚调解、法律援助等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曾有一对夫妻为了一件小事吵着闹离婚,来了我这里后我帮他们理清了事情原委,他们还是有感情在的,相互擦眼泪,说能理解对方。”婚姻家庭辅导室调解员说。
目前,每周大概有十几对夫妻
前往婚姻家庭辅导室接受离婚调解。
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相关负责人“目前我们正在制作一些卡片、专家资料等,准备放置在离婚登记窗口,引导夫妻到婚姻辅导室接受专业辅导。后续我们还将策划开展相关讲座、下乡宣传等,进一步推动‘离婚冷静期’的有效落地。”
值得注意的是,“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夫妻间协议离婚,希望让夫妻双方在冷静期内进行情绪调整、离婚调解和理性选择,从而有效避免冲动离婚情况的出现。对于夫妻双方未就离婚事宜协商一致的或有家暴等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请求法院解除夫妻关系。
只要彼此还有感情,
濒临破裂的婚姻关系,
就有慢慢修复的可能性。
你如何看待“离婚冷静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