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好消息!
近日,苏州市医保局发布消息
苏州参保人员医保个人账户已更新
2021医保年度个人账户金额
已按规定一次性预先划入参保人员账户
张家港也同步执行!
此外,根据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六统一”的工作要求和部署,结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港市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苏州市级统筹工作政策调整的意见的通知》(张政办〔2020〕65号),2021年7月1日起,张家港市居民医保政策调整如下:
01.
调整居民医保门诊待遇
非就业居民在结算年度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在1200元限额以内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以下比例结付:三级医疗机构为35%;二级医疗机构为40%;一级以及基层医疗机构为55%,签约家庭医生的为65%。
学生少儿(大 学生)在结算年度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在1200元限额以内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65%的比例结付(调整前后对比见表1)。
02.
调整居民医保住院待遇
参保人员在结算年度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4万元以内,结付比例由70%提高至75%;4万元至10万元,结付比例由75%提高至80%(调整前后对比见表2)。
请注意:居民医保结算周期自2022年1月起由原来的7月至次年6月调整为自然年度1月至12月。2021年7月至12月为过渡期,以上各类待遇的封顶线减半设置。
大家快把这个好消息
告诉身边的朋友们吧!
来源:苏州发布、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