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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杂谈]阳性?假的!一男子造谣被港城警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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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21-08-03
新冠病毒肺炎疫情
牵动着大家的心
然而
就在大家都忙着防控疫情的时候
有的人却忙着传播有关疫情的不实消息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黄码、阳性……8月1日晚,一张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呈“阳性”的苏康码截图,在张家港某车友微信群里疯传,引起了不少市民的恐慌。张家港警方立即展开核查。


警方查明,在微信群发布截图的是一名暂住在经开区(杨舍镇)的男子刘某。据查,刘某21岁,江苏盐城人。当民警找到刘某时,对方当即承认在微信群发布的是虚假消息。


刘某交代,为博取微信群群友的关注,他故意将自己苏康码的“绿码”及核酸检测报告中的“阴性”,修改成“黄码”和“阳性”,截图后发送微信群内,果然引起轰动效应。



经查,刘某本人从未直接或间接与来自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近期一直在张家港,苏康码和行程码均显示为正常通行。
8月2日,刘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张家港警方予以行政处罚。


此前,网络还曾流传过
“澳洋医院检查出核酸阳性患者”
的不实消息



疫情当前,
市民在积极配合各项防疫工作时,
一定要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提醒
@所有群众 疫情期间做这些事,将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健康张家港、张家港公安微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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