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连日来,我市消防部门兵分多路对市区范围内高层民用建筑开展了专项检查行动,并开出全市首张罚单!
未24小时值班,罚!
8月2日,张家港市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在检查中发现金港街道一高层建筑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
未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该行为涉嫌违反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监督员责令该物业管理单位予以改正,并对其消防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这也是《规定》施行后,
张家港消防开出的全市首张罚单。
随意停放电动车,罚!
8月3日,
监督员来到市区人民路一高层建筑,
在底楼一间正在装修的商铺里发现,
有3辆电动车占用消防通道,
且正连接着拖线板充电,存在火灾隐患。
检查人员表示,
电动车一旦着火,
温度会达到200多摄氏度,
并产生有毒气体,极其危险。
监督员立即对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告知其如拒不改正,按照《规定》将面临500至1000元的行政处罚。随即,工作人员把电动自行车移至了室外。
监督员表示
《规定》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最高可处以10000元罚款。
接下来,消防部门将把高层民用建筑纳入每月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持续加大检查执法力度,着力提升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遏制和检查高层火灾事故发生。
高楼火灾具有火势蔓延快、疏散困难和扑救难度大的特点,一旦失火难以控制和逃离。大家一定要防患于未然,筑牢消防安全堡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