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落实完善生育登记服务制度,根据省、苏州市卫健委《关于做好三孩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我市于9月3日起受理三孩生育登记。
2021年5月31日(含)之后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夫妻,可参照一孩、二孩生育登记的方式,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村)或便民服务窗口现场办理三孩生育登记。材料齐全的,可即时办结。
“江苏政务服务客户端”三孩生育登记线上办理的开通时间另行通知哦!
办理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2.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
3.《生育登记表》:可到社区(村)领取填写;或在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url]http://wsjkw.su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