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必这样的广告
小伙伴们都不陌生吧
曾几何时,街头巷尾的教育、培训机构广告中充斥着“包通过”的字眼,多少消费者因为冲着这三个字而落入了机构的消费陷阱。《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明确禁止在教育、培训广告中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
收到某消费者的求助,
称某培训中心承诺帮其
快速通过机动车驾驶证考试,
但其屡考屡败,心灰意冷之下要求退款,
但商家百般刁难,无奈之下
只能寄希望于政府部门维护其权益。
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培训中心进行了检查。经现场检查,该培训中心实为个人开设的机动车驾驶证理论考试咨询服务部,其在门头、户外LED显示屏上制作、发布了含有“驾驶证理论考试包通过”的内容,执法人员在其经营场所还发现了两款用于业务推广的名片,名片上均印有“驾驶证理论考试包通过”的字样。同时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发现其存在提供服务未明码标价、登记的经营场所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等违法行为。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个体工商户条例》的有关规定。
该培训服务部在其门头、户外LED显示屏及业务推广名片上宣传“驾驶证理论考试包通过”的行为具有典型的发布广告的特征;其次,其在广告中发布的含有“包通过”的内容极易对潜在服务对象造成误导,同时其经营场所位于某大型驾校培训基地附近,上述广告行为无疑对潜在服务对象具有很大的吸引性。
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培训服务部作出了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改正未明码标价的行为,限期办理经营场所的变更登记。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二十四条第(一)项
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
友情提醒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培训服务时,不要轻信“快速通过”“包通过”等话术,如发现违法线索,可以直接通过12315、12345投诉举报热线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同时,市市场监管局
提醒各类培训机构,
严格规范广告发布行为,
秉持诚信经营的原则,
向消费者提供货真价实的培训服务。
来源:张家港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