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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杂谈]14年没放弃,《亲爱的》有了最暖结局!拐卖儿童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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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21-12-07

苦寻14年,《亲爱的》原型孙海洋之子孙卓被找到了。12月6日中午,在深圳举行的认亲仪式上,孙海洋夫妻和儿子孙卓团聚,三人相拥而泣。
据警方透露,拐卖孙卓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院批捕,帮助其藏匿孩子的同犯也正在申请批捕中,除正在生病的孙卓养父,孙卓的养母及另一名被拐孩子符某涛的养父母,也被采取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拐卖儿童
让许多家庭就此破碎
如今一家人终于团聚
但失去的岁月将成为心头的遗憾

01
拐卖、收买儿童
该当何罪
我国法律严厉打击拐卖儿童行为,人贩子最高可被处以死刑。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明确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加重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为了打击拐卖儿童行为,我国在严厉打击人贩子的同时,也对收买被拐卖儿童的行为进行惩罚。收买儿童是违法行为,就算对买来的孩子视如己出,也不意味着能够逃脱法律的制裁。

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一款及第六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



02

如何合法收养


报道称,孙卓选择回到养父母身边。有人认为,所谓的养父母,其实是儿童拐卖生态链的重要一环,是人贩子的共犯。



民法典明确规定,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孙卓是被拐卖而到其所谓的“养父母”身边生活的,所以这样的收养关系是自始无效且不被法律保护的。



民间收养不规范,不仅损害收养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而且会给拐卖儿童、恶势力控制残疾儿童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可乘之机。如果想收养未成年子女,收养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怎样做才是正规合法的?



收养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四条规定,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这些规定很大程度上避免了部分收养人借收养之名实行虐待、遗弃或性 侵等行为,更好地保障被收养人的利益。并且在收养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时,尊重孩子自己的意见。

收养程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第一款及第五款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这要求民政部门或其委托机构通过走访、实地查看等方式,了解收养申请人的收养动机、家庭经济状况及身心健康、道德品行等,对收养人是否具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能力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通过国家公权力介入收养程序来最大程度维护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03
“团圆”行动
截至11月30日,全国公安机关“团圆”行动共成功侦破拐卖儿童积案290余起,抓获拐卖儿童犯罪嫌疑人690余名,累计找回历年失踪被拐儿童8307名。

2021年以来,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江苏苏州市公安机关以“数字侦查”提档升级为发力点,运用“传统手段+ 现代科技”的方式方法,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团圆”行动不断取得新突破,累计帮助154组家庭实现团圆,其中离散40年以上的家庭有35组,时间跨度最长的达64年。

苏州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设置了11个“团圆”行动免费采血点。如有需求,请相关人员选择就近的血样采集点或派出所(不受户籍和居住地限制)进行采血,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公安机关将全力开展相关侦查和查找工作,帮助更多家庭团圆。



14年,从来没有放弃
终于迎来团圆!
愿天下无拐!
愿每个家庭能够团圆!

来源:苏州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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