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自身安全
生活中很多人都认为交通事故离自己很远
这恰恰给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01
两车双双抢灯,相撞“甩尾”殃及路人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交通常识,然而最近却有两名“任性”司机无视交通规则,把黄灯当成了加油门的信号,事故找上门的同时,路人也无辜遭殃。
11月30日上午,我市国泰路与长兴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两小车与电动车相撞事故。监控还原了事故过程。
事发路口黄色信号灯亮起时,双向车道车辆抢行,其中两辆轿车相遇躲闪不及,发生碰撞。
因撞击惯性,陈某的车辆发生“甩尾”,将正在非机动车区域等候放行的电动车驾驶人赵某撞倒在地。万幸,经医院诊断,赵某仅全身多部位损伤,并无大碍。
经认定,两辆轿车的驾驶员郭某和陈某承担事故同等责任,赵某无责。
驾车“抢黄灯”的行为很危险 ,尤其是车辆加速越过停止线时,往往容易与其他车辆和行人“相遇”,引发交通事故。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请大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02
酒后肇事逃逸,戏精上演“贼喊捉贼”
11月7日23时许,市公安局交警保税区中队接到报警,一男子骑摩托车被撞,头部受伤。报警人陈某告诉民警,自己当晚被一辆小车撞了,现要求民警查看监控,帮忙找到肇事者。面对陈某身上散发的浓烈酒气,民警先对陈某进行了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151mg/100ml,已达到醉酒标准。
当民警着手调查时,想起当晚21时许,还接报了另外一起逃逸事故,这两起事故会不会是同一个人?带着怀疑,民警调取了监控录像,经过比对,确定21时许肇事逃逸的嫌疑人竟然就是醉酒受伤的陈某。
原来,陈某当晚酒后驾驶摩托车与一辆小车相撞后,害怕被处罚,在救护车赶到之前,自己扶起摩托车就逃逸了。
晚上23时许,陈某在医院被家人找到,此时酒精上了头的陈某已完全忘记先前发生的交通事故,一口咬定自己是被撞伤的,忘了自己是肇事者。
经认定,该起事故中,陈某因涉嫌危险驾驶、交通肇事后逃逸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将面临刑事拘役、驾驶证被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酒精会使人的记忆力和判断力下降,饮酒后驾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驾驶人应严格自我约束, 文明驾驶,拒绝酒驾 。
增强法律意识
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张家港公安微警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