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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杂谈]@张家港人,这件事千万别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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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22-03-04
“月销过万”“爆单”
“热卖单品”“好评过千”
这些网络销售用语随处可见
如今的线上店铺真有那么容易捞金吗?

真实场景
销售员(网络服务公司):“你好,我是XXX张家港公司的小X,想月销过万吗?想出爆单单品吗?我公司致力于为各类平台商家提供打理店铺服务并有提高店铺等级等业务。”

刘老板(店铺迟迟无法打开销售的创业者):“你们公司真的可以让我店铺达到我想要的情况就来我公司详谈吧。”

春节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了上述相关内容的举报,某托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公司对该企业提供“提高店铺等级”服务。本应是“雪中送炭”的行为,为什么刘老板却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举报呢?

刘老板告诉监管人员,他购买了该公司的代运营服务套餐,用了一段时间后发现并没有销售人员当时说的效果,在和该公司进一步协商沟通的过程中,该公司告知刘老板可以“提高店铺等级”服务,这个“提高店铺等级”服务就是传说中的“刷单”。



店家付款请人假扮顾客,用以假乱真的购物方式提高网店的排名、销量及好评来吸引顾客。刷单,一般是由买家提供购买费用,帮指定的网店卖家购买商品提高销量和信用度,并填写虚假好评的行为。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当即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与服务企业签署的合同中标有“刷单”,在业务推广中写有“15980元刷100单、22980元刷200单、32980元刷300单;20号之前送5688元装修包和5680元刷单包”“39888元每个月刷单70单,59888元每月刷单100单”“抖音优惠活动19800元包10条视频、10万粉丝、过万评论”等字样。当事人为客户提供网络店铺维护时,提供刷单服务。经查,张家港共有十几家单位涉嫌非法刷单。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组织虚假交易,
目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当事人及涉嫌非法刷单的单位
均已立案调查。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第二十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来源:张家港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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