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日,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163号)正式实施,其中,对7座以上载客汽车超员交通违法记分分值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今天,小编就近期江苏交警部门查处到的几起超员典型案例,为大家做详细解读。
典型案例一:不记分
4月3日,常州交警在振兴路巡逻时,发现郑某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有超员的嫌疑,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8人,超员14%。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处以罚款100元、不记分。
典型案例二:记6分
4月12日,南京交警在虎踞南路汉中路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小型面包车车窗贴上了深色保护膜,民警立即对车辆进行检查。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0人,超员43%。民警依法对驾车人处以1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责令其驳载超员人员。
典型案例三:记12分
4月7日,扬州交警在街道开展执勤时,发现一辆面包车重心低、轮胎瘪,明显有超员嫌疑,遂立即上前将其拦截检查。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6人,超员129%。
驾驶人桑某称车子是自己使用的,车辆手续合法,车里的这16名乘客是被送去附近玩具厂临时做事的,自己为了图省事,所幸一次性将所有人员塞进了面包车。
民警现场对驾驶人及车辆乘客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处以1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依法对其扣留了机动车驾驶证。
很多驾驶人不理解了
怎么记分都不一样
为什么
有的不记分、有的记6分、
有的记9分、有的记12分
有点看不懂?
敲 黑 板
给大家再拎一下重点
法律链接
★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以外的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驾驶证不记分。
★超过核定人数20%未达50%
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未达50%,驾驶证记6分。
★超过核定人数50%未达100%
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未达100%,驾驶证记9分。
★超过核定人数100%以上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100%以上的,驾驶证记12分。
交警提醒
超员行驶危害大
安全不能“挤一挤”
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切勿超员驾驶
来源:苏州交警